有了杜老一行人作伴,这路上便有意思许多了。

    虽然何明风也知道许多有趣的事情,但都是和上辈子现代社会相关的。

    没有办法讲给郑榭听。

    但是杜老在就不一样了,杜老似乎是个京城富户。

    在京中生活了一辈子,临了老了反而从京城跑了出来。

    走南闯北游山玩水,见识了不少大盛朝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。

    这些都是何明风和郑榭所不知道的。

    因此,杜老不论讲什么,何明风和郑榭都听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有这么个好的听众,杜老讲起故事来也更加起劲了。

    更别提一路上虽然是风餐露宿,但是那姓何的小秀才就像是有魔力一般。

    在小城市采买了吃食之后,哪怕是在野外极为有限的条件下做出来美味可口的食物。

    今日用黄泥和干荷叶包住一只鸡烧了,吃的时候敲开黄泥壳。

    还说这叫“叫花鸡”。

    这名字虽然不雅,但是味道真是鲜美极了!

    黄泥能把鸡肉的汁水和香气全都锁住。

    鸡肚子里还被掏空塞入了干蘑菇,香气更是又添上一层。

    杜老吃的满嘴流油。

    这不比他和杜鸣两个人只能在路上啃干饼要强多了?

    杜鸣沾了自家老爷的光,也天天吃好的喝好的。

    顿时对自家老爷佩服得五体投地。

    “老爷,您高明啊,实在高明!”

    杜鸣比了个大拇指,发自内心地感慨:“自从跟何秀才他们一起结伴而行,咱们的伙食可是好了太多了!”

    杜老更得意了:“老爷我这叫慧眼识珠,你还有的学呢!”

    都说君子远庖厨,没想到这个姓何的小秀才竟然做饭这么好吃。

    真是让他刮目相看。

    多亏了他当时坚持要一起结伴而行。

    这下可好了,真是没亏待他的嘴。

    众人就这么又在路上走了三五日,一路上要么在野外,要么是小镇或者驿站。

    等走到第五天傍晚里的时候,终于抵达了直隶州的一座稍大些的城市,沅城。

    这是他们一路上见到的最大的城市了。

    天气炎热,众人已经连着许多日没洗过澡了。

    大家都有些受不了了。

    因此一到沅城城门口,杜老就开口说道:“好不容易到了个大些的城市,再往下走又得连着几日住驿站和野外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如咱们就好好休整休整,在这里歇一日再走。”

    何明风点了点头,他也正有此意。

    一路上的补给都要吃完了,也该重新采买些补给了。

    于是一行人给城门口当差的差役看过通关文书之后,进了城。

    在城里溜达到了夜里,众人找到了一个最大的酒楼。

    悦来楼。

    酒楼门庭若市,酒旗在风中猎猎作响,伙计的吆喝声此起彼伏。

    这场景郑榭可太熟悉了,于是便说道:“这家似乎还不错,今日就在这家吧。”

    于是众人一起踏入酒楼,一股浓烈的酒香与饭菜香扑面而来。

    杜老顿时觉得腹中如擂鼓。

    走了一天了,呃,虽然是马走的,但是他也饿了……

    于是众人赶紧找了一个没人的桌子,落座之后。

    自有跑堂的小伙计上前来等着几个人点菜。

    “听闻直隶州驴肉吃的多,”郑榭还没吃过驴肉,一副心心念念的样子:“不如咱们点些尝尝?”

    “好啊!”

    杜老立刻抚掌点头:“都说天上龙肉,地下驴肉,今日咱们也好好尝一尝这驴肉的滋味。”

    众人都饿了,噼里啪啦点了一桌子菜。

    跑堂的小哥见是个大客户,顿时笑容满面地去后厨点菜了。

    等跑堂小哥走了,何明风闲着没事干,等菜上来之前就开始观察起这酒楼之中的人来。

    大堂内人声鼎沸,三教九流齐聚一堂。

    何明风目光一扫,便瞧见角落里围坐着一群人,他们身着劲装,腰间佩刀,身旁还堆放着鼓鼓囊囊的行囊。

    为首的是个虎背熊腰的中年汉子,满脸络腮胡,眼神锐利如鹰,此刻正端着大碗酒仰头灌下,豪放的笑声在酒楼里回荡。

    旁边坐着个精瘦的中年人,眼神狡黠,身旁还放着一把算盘,显然是这人的心爱之物,从不离身。

    还有几个年轻力壮的伙计,正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菜。

    杜老也看到了,捋着胡须笑道:“瞧这阵仗,怕是个不小的商队。”

    “为首的人只怕是镖师。”

    “商队?”

    何明风和郑榭闻言都是一愣。

    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同样打扮的人走到那桌跟前,说道:“大哥,咱们的货物都安置好了,我已经派两个兄弟守着了。”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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