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,老丈没有停手,一刀刀不停割下去,每次都有一小片肉落下。

    边割,老丈边对着两个徒弟教学。

    在大明,不是犯了谋反、采生折割、杀祖父母、父母等大罪,根本用不上凌迟之刑,因此平日里这刑法很少见。

    周老今年即将六十,一辈子动手凌迟的也不过三人。

    平日里教徒弟都是以木头雕刻的类人模型为例,今天难得有个活生生的人摆在面前,正好用来当教学用具。

    “听着,凡凌迟之刑,按规矩首先下刀的地方应该是双乳及胸部,待此处血肉被剔除一层后,就该对着双臂外侧和臂部前侧的血肉下手。

    再之后是股间、臀部、后背,腰腹这地方最后动手。

    如果手艺到家,第一刀下去,会有少许鲜血流出,而再次下刀反而不会流血。

    犯人在受刑时,因为惊吓和疼痛,一身鲜血都会流入小腹小腿肚,当其余地方剐毕后再开膛,鲜血会从这里流出。”

    周老一边动手一边对两个徒弟教学,就连监刑人都在边上学到不少平日难得一见的知识。

    唯一难受的怕是只有吴三桂了,身上汗水就没停过,从嘴中传出的呜咽声判断对方的嗓子怕是都哑了。

    “活该。”

    这是监刑人和周老等人的想法。

    刑场外围,百姓们看着一片片血肉从吴三桂身上落下,心中一片畅快。

    “恶有恶报。”

    【关于凌迟过程,我是根据网上搜到的内容写的 ,上面显示的是刘瑾的行刑过程。

    监刑的张文麟记述:凌迟刀数,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,每十刀一歇,一吆喝。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,如大指甲片,在胸膛左右起。初动刀,则有血流寸许,再动刀则无血矣。人言犯人受惊,血俱入小腹小腿肚,剐毕开膛,则血从此出,想应是矣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这么写对不对?有谁知道的可以说一声让我开开眼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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