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积水结了一层薄冰,踩上去咯吱作响。沈月裹着那件洗了无数遍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棉衣,低着头快步走在巷子里。她换了一份工作。超市的老板娘嫌她总是心不在焉,把她辞了。她又在城郊的一家小饭馆找了一份洗碗的工作,月薪三百五,包一顿午饭。三百五。比超市还少了五十块。但她不在乎。她在乎的是,这家小饭馆离妇幼保健院只有两站公交车的距离。每天下班后,她都会坐两站公交车,在妇幼保健院对面的公交站下车。然后她会在人行道上站一会儿,看着医院的大门。她不知道女儿现在在哪里。蒋菲菲把孩子带走了,说是要带回蒋家养。沈月不知道蒋家在哪里,也不知道女儿现在叫什么名字。她只知道,那个孩子还在这座城市里,还在呼吸,还在长大。这就够了。有时候,她会看到年轻的父母抱着婴儿从医院里走出来。每次看到,她的心都会揪一下。她会盯着那个婴儿看很久,直到那对父母走远,消失在街角。然后她会转身,坐公交车回她的小屋。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。沈月的生活简单得像一杯白开水——上班、洗碗、看女儿、回家、睡觉。她不和人交往,不去任何热闹的地方,甚至连电视都不看。她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。她以为这样就可以一直活下去。远远地看着女儿,不打扰,不相认,就这样安静地、卑微地活着。她错了。十一月十七号,星期三。沈月下班比较晚,小饭馆晚上九点才关门。她收拾完厨房,和老板娘打了声招呼,走出了饭馆后门。巷子里没有路灯,只有远处居民楼里透出来的零星灯光。沈月打开手电筒——那是一个很旧的手电筒,光很弱,只能照亮脚下的路。她加快了脚步。这条巷子她走了两个多月了,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。但今晚,她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。身后有脚步声。她停下脚步,身后的脚步声也停了。她继续走,脚步声又跟了上来。沈月的心跳开始加速。她不敢回头,只是攥紧了手电筒,加快了脚步。巷子的尽头是一条更窄的小路,通往她住的那条背街。她几乎是小跑着拐进了那条小路——然后她看到了。小路的前方,站着三个男人。他们穿着深色的衣服,站在路中间,像三堵墙一样挡住了她的去路。中间那个最高大的男人点了一根烟,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一明一灭。沈月停住了脚步。她的第一反应是转身跑,但她刚转过身,就发现身后也站了一个人。四个人。她被包围了。“沈小姐。“中间那个高大的男人开口了,声音低沉而平静,像是在和一个老朋友打招呼,“请跟我们走一趟。”沈月的手电筒掉在了地上,光柱在地上晃了几下,灭了。“你们是谁?“她的声音在发抖,但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。“我们是蒋小姐的人。“男人说,“她有些事情想和你谈谈。”蒋小姐。蒋菲菲。沈月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。她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,但她以为至少还有时间——她以为只要自己安安静静地待着,不惹事,不靠近蒋家,蒋菲菲就不会再找她的麻烦。她太天真了。“我不去。“沈月说,“我没有什么好和她谈的。”“沈小姐,“男人弹了弹烟灰,语气依然平静,“我建议你不要让我们为难。蒋小姐说了,请你过去坐坐,聊聊天。仅此而已。”“我不信。“沈月往后退了一步,后背撞上了身后那个人的胸口。她猛地往前一冲,想要从三个人的缝隙中冲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