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6章 判决与终结(1/2)
第0446章判决与终结
审判长的声音更加沉凝有力: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马万顺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,以暴力、威胁或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称霸一方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,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其行为已构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且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。
被告人马万顺还直接参与或指使他人实施了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(致人重伤、死亡)、抢劫、敲诈勒索、非法持有枪支、弹药、非法拘禁、强迫交易、开设赌场、行贿等具体犯罪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其犯罪行为手段残忍,情节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主观恶性极深,且毫无悔罪表现。”
“被告人马万顺所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(致人死亡)、抢劫罪、敲诈勒索罪(数额特别巨大)、行贿罪等,均属罪行极其严重。其中,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(致人死亡)罪,依法均应判处死刑。其所犯数罪,依法应予并罚。”
审判长略作停顿,法庭内死寂一片,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。马万顺猛地抬起头,眼睛死死盯住审判长,瞳孔缩成了针尖,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响,仿佛濒死的野兽。
审判长拿起判决书的最后几页,目光如炬,一字一句,清晰无比地宣判:
“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、第四款,第二百三十二条,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,第二百六十三条,第二百七十四条,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,第三百九十条,第六十九条,第五十七条第一款,第六十四条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”
“一、被告人马万顺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故意伤害罪(致人死亡)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抢劫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;犯非法持有枪支、弹药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;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;犯强迫交易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;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;犯行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。”
一连串的罪名与刑罚,如同重锤,一记记砸在马万顺和所有旁听者的心上。马万顺的身体开始剧烈摇晃,脸色由灰败转为死白,嘴唇变成了青紫色。
“决定执行:判处被告人马万顺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“死刑”二字,如同九天惊雷,在审判庭内炸响!尽管早有预料,但当这两个字从审判长口中清晰吐出时,旁听席上还是爆发出短暂的惊呼,随即是压抑的、如释重负的抽泣和低语。受害人家属更是掩面痛哭,多年的冤屈与恐惧,似乎在这一刻得到了宣泄。
“二、被告人赵铁柱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……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“三、被告人王癞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罪(致人重伤)、抢劫罪……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……
对其他被告人的判决依次宣读。死缓、无期、有期徒刑二十年、十五年……法槌的余音与审判长的宣判声交织,为这个罪恶的团伙敲响了最后的丧钟。
当审判长开始宣读对其他同案犯的判决时,被告席上,马万顺的状态已经极不对劲。
在听到对自己“决定执行死刑”的瞬间,他仿佛被抽走了全身的骨头,整个人猛地向下一沉,若非两旁法警用力架住,几乎瘫倒在地。他的眼睛瞪得极大,眼球布满血丝,几乎要凸出眼眶,死死地、空洞地望着审判席上方的国徽,又仿佛透过了国徽,看到了无尽的虚空与地狱的景象。
“噗通……噗通……噗通……” 他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心脏疯狂跳动的声音,那声音越来越响,越来越快,仿佛要挣脱胸腔的束缚炸裂开来!
一阵剧烈的、从未有过的绞痛,猝然从胸口正中炸开,如同被一只无形的铁手狠狠攥住,并用力揉捏!那疼痛瞬间蔓延至左肩、左臂,甚至下颌。他张大了嘴,想要呼吸,却感觉空气如同黏稠的液体,怎么也吸不进去,肺叶火烧火燎。极致的恐惧、绝望,混合着生理上难以忍受的剧痛,瞬间淹没了他所有的意识。
“呃……嗬……嗬……” 他喉咙里发出拉风箱般的、断断续续的怪异声响,脸色由死白迅速转为一种骇人的青紫色,额头、脖子上青筋暴起,冷汗如瀑布般涌出。
“报告!被告人马万顺情况不对!” 架着他的法警最先察觉到异常,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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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长的声音更加沉凝有力: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马万顺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,以暴力、威胁或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称霸一方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,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其行为已构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且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。
被告人马万顺还直接参与或指使他人实施了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(致人重伤、死亡)、抢劫、敲诈勒索、非法持有枪支、弹药、非法拘禁、强迫交易、开设赌场、行贿等具体犯罪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其犯罪行为手段残忍,情节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主观恶性极深,且毫无悔罪表现。”
“被告人马万顺所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(致人死亡)、抢劫罪、敲诈勒索罪(数额特别巨大)、行贿罪等,均属罪行极其严重。其中,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(致人死亡)罪,依法均应判处死刑。其所犯数罪,依法应予并罚。”
审判长略作停顿,法庭内死寂一片,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。马万顺猛地抬起头,眼睛死死盯住审判长,瞳孔缩成了针尖,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响,仿佛濒死的野兽。
审判长拿起判决书的最后几页,目光如炬,一字一句,清晰无比地宣判:
“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、第四款,第二百三十二条,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,第二百六十三条,第二百七十四条,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,第三百九十条,第六十九条,第五十七条第一款,第六十四条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”
“一、被告人马万顺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故意伤害罪(致人死亡)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抢劫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;犯非法持有枪支、弹药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;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;犯强迫交易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;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;犯行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。”
一连串的罪名与刑罚,如同重锤,一记记砸在马万顺和所有旁听者的心上。马万顺的身体开始剧烈摇晃,脸色由灰败转为死白,嘴唇变成了青紫色。
“决定执行:判处被告人马万顺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“死刑”二字,如同九天惊雷,在审判庭内炸响!尽管早有预料,但当这两个字从审判长口中清晰吐出时,旁听席上还是爆发出短暂的惊呼,随即是压抑的、如释重负的抽泣和低语。受害人家属更是掩面痛哭,多年的冤屈与恐惧,似乎在这一刻得到了宣泄。
“二、被告人赵铁柱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……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“三、被告人王癞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罪(致人重伤)、抢劫罪……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……
对其他被告人的判决依次宣读。死缓、无期、有期徒刑二十年、十五年……法槌的余音与审判长的宣判声交织,为这个罪恶的团伙敲响了最后的丧钟。
当审判长开始宣读对其他同案犯的判决时,被告席上,马万顺的状态已经极不对劲。
在听到对自己“决定执行死刑”的瞬间,他仿佛被抽走了全身的骨头,整个人猛地向下一沉,若非两旁法警用力架住,几乎瘫倒在地。他的眼睛瞪得极大,眼球布满血丝,几乎要凸出眼眶,死死地、空洞地望着审判席上方的国徽,又仿佛透过了国徽,看到了无尽的虚空与地狱的景象。
“噗通……噗通……噗通……” 他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心脏疯狂跳动的声音,那声音越来越响,越来越快,仿佛要挣脱胸腔的束缚炸裂开来!
一阵剧烈的、从未有过的绞痛,猝然从胸口正中炸开,如同被一只无形的铁手狠狠攥住,并用力揉捏!那疼痛瞬间蔓延至左肩、左臂,甚至下颌。他张大了嘴,想要呼吸,却感觉空气如同黏稠的液体,怎么也吸不进去,肺叶火烧火燎。极致的恐惧、绝望,混合着生理上难以忍受的剧痛,瞬间淹没了他所有的意识。
“呃……嗬……嗬……” 他喉咙里发出拉风箱般的、断断续续的怪异声响,脸色由死白迅速转为一种骇人的青紫色,额头、脖子上青筋暴起,冷汗如瀑布般涌出。
“报告!被告人马万顺情况不对!” 架着他的法警最先察觉到异常,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