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一旗,三旗为一司,三司为一局,三局为一营。

    小队当中,设战兵十人,队长一人,伙夫一人。

    三队为一旗,设一旗总,配备一门三十斤的虎蹲炮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连小队都不满编,这些只能一切从简,旗总也暂时空缺。

    毛笔字书写效率较低,韩复在登记的时候问的又十分细致,以至于全都登记完以后,已经是一个时辰过去了。

    先头登记的那些人,除了三个小队长之外,其他人都席地而坐,三五成群的聊起了天,甚至还有几个躺在地上,鼾声如雷。

    韩复放下笔,甩了甩手腕,望着昏黄火把照耀下的这些流民和花子们,心中忍不住想到,这便是我韩某人在这乱世之中,赖以生存的根本么?

    若是将来有一日,自己侥幸能够有称孤道寡的机会,不知这些人当中,又会有几位公侯,几位将军?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自己本来是豪情万丈的,为啥越看这些人,越觉得没有底气呢?

    感觉带着这帮人,不像是个带兵打仗的千总,倒像是个丐帮长老!

    收回思绪,韩复侧头看向站在自己身后,一直没有说话的丁树皮:“丁兄今日辛苦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辛苦,不辛苦。”丁树皮连忙摆手,眼神比先前更多了几分畏惧。

    “丁兄也看到了,本职招兵买马不是说说而已,将来许是要上阵杀敌,建功于沙场的。”

    韩复继续说道:“丁兄虽然是石花街本地住户,但替本职办差可称得上是尽心尽力,若是想要从军报效,搏一个前程,本职可以为你破例。若是不愿,也不勉强,可到石道长那里领二两银子,便可回石花街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丁树皮一时犯了难。

    他无父无母,也没有老婆孩子,正经的光棍一条。

    家中也只有破屋一间。

    他既不种地,做生意也没有长性,平常就是给人帮闲、跑腿打短工为生,日子过得叮当响。

    若只是如此,那便罢了。

    偏偏丁树皮人穷志不短,他还有梦想!

    他小的时候念过几天私塾,读过几本书,尤其是三国,读完以后自觉英雄气暴涨,自命不凡,时常拉着人家高谈阔论,吞吐宇宙之机。

    大人不听他讲,他就拉着街上的小孩子讲。

    久而久之,这样没什么本事,又喜欢讲怪话的人,自然就成为了石花街众人嘲弄的对象。

    渐渐地,镇上的富户连帮闲、短工都不肯用他了,丁树皮日子过得愈发困苦。

    不过,石花街的记忆再灰暗,那也是自己的家乡,一时间要舍了家乡,变成丘八,他还是很犹豫的。

    但连他都能看的出来,这韩千总不是一般人,跟着他混,再怎么样,也比在石花街每天造大粪强。

    就是当兵太危险了,搞不好就要死人。

    丁树皮思来想去,一时非常的犹豫。

    半晌才说道:“这个……好教千总爷知道,千总爷垂青,小人自然是一万个愿意,只是小人生性胆小,于战场杀敌之事,实在是……实在是不甚擅长。”

    生性胆小……你这个丁树皮,倒是肯说实话,韩复摆手笑道:“这个无妨,你不在三个小队中任意一队,只需跟在我身边即可,就……就当做是亲兵吧!”

    戚继光在《纪效新书》里面说,募兵最好的就是乡野老实之人,就像是宋继祖那样的,而最不好的就是形动伶便的城市油滑之人,而偏偏丁树皮就有点过于城市化。

    不过,城市油滑之人也有城市油滑之人的用处。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那边,丁树皮愣了愣,分开两手两脚看了又看,心说,我,丁树皮,居然也能当亲兵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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