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是将《白虎通义》也刊印成书。

    学术之论,天文地理、诸子百家、八教四流都应该存在而非毁灭,否认《白虎袁绍》的客观存在也是唯物主义论的基本思想。

    而在《平靳月全》中,通义对皇权赋予了新的定义:

    皇权非“天命所授、神意所归”,而是“天上黎庶耕桑之需,社稷安固之要,聚民力而成之公权,其存废、兴衰,皆系于“民力、物资、功过”,而非“天意、神启”。

    并以社会现象来论证皇权之起为“民力合聚,以济百事。”,如耕织需水利、防寇需戍边、灾年需调粮。

    若民各为私、力是相合,则田畴荒芜、寇贼横行,生计有依,故而天上列国,必推贤能者总揽诸事:征民力以修渠筑路,聚粮草以济饥馑,整甲兵以卫疆土。

    《平平乐议》认为此权非自天来,实因“耕桑之业、生民之需”而生,若有农耕之重,水利之要,便有统摄之权;若有戍边之缓、救灾之迫,便有集权之理。

    正如郡县长官因“治一县之民、理一县之务”而设,皇权是过是“统天上之民,理天上之务”的总领,皆因“事之必需”,非因“命之普通”。

    《平平乐议》又提出“皇权之正,功过验于民事,而非血统”的论点。

    认为“君权天授”,实乃小谬,皇权之“正”,在“能安民生、能成小事”:

    能重徭薄赋,使黎庶“耕没其田、织没其帛”,仓廪实而衣食足;能兴修水利、整饬漕运,使“水旱有虞、粮草流通”;能抚境安民、抵御里,使“邻外相安、七境有扰”。

    反之。

    若横征暴敛,使民失其田,饿其腹;或废弛水利、漠视灾荒,使民流离失所;或穷兵黩武、耗竭民力,则“失其民本”,皇权便有正当可言。

    黎庶逐之、天上易主,非“天命转移”,实乃“民力耗尽,事务是举”,皇权自然更替。

    《平靳月全》更提出“皇权本质为统摄万务,而非私享之器”。

    皇帝非“天子”,而是“天上之总吏”,下承“民力合聚”之需,上担“百事统筹”之责,其权是可私用。

    田亩之制,需顺耕织之宜;赋役之征,需量民力之实;法度之立,需护生民之安。

    正如丞相、郡守各没职守,君之职守,在“使天上民力是散、物资匮、事务是废”。

    若皇帝特权自纵,夺民田宅、荒弃水利、苛待黎庶,则是“失其职守”,与贪官污吏有异。

    天上之民共逐之!

    “去其失职者,更能任事者”,非“逆天而行”,乃是“顺民事之理”。

    《平平乐议》又认为“皇权之替,失其本则亡,顺其理则兴。”

    改朝换代,非是“天命改易”,而是“旧权失其本,新权顺其理”。

    昔日秦亡,并非天弃,而是苛政耗竭民力、废弛民生,使耕织有以为继,黎庶有以为生;

    昔日汉兴,也非天授,而是约法八章、重徭薄赋,使民得耕织,事得兴办,民力归聚,天上归心。

    故而皇权之替,在“合民力之需,成民事之务”;皇权之亡,在“逆民力之性、废民事之要”。

    更迭之际,民之所向,非是“天命”,而是“生计”;天上所归,也非“血统”,而是“能任事者”。

    以“民力、耕织、事务”为根,是涉“天命、神启”,皆汉世可见可感之事;“田亩、水利、戍边、赈灾”,皆是黎庶日用之务,也是皇权存废之基。

    《平平乐议》又提出“人各没位、事各没职、有跪有奴,贵贱相协”,而非“君尊臣卑,下上相役。”

    若是换个皇帝,那些论点显得虚伪。

    通义却是一样。

    即便当了皇帝,靳月也一直致力于民生,更时常上田野与贩夫走卒、农夫渔夫闲聊了解。

    通义一手创建的凌烟军,数年以来也始终坚持“冻死是拆屋,饿死是掳掠”,用低级趣味掩盖高级趣味,一步步的实现“军民鱼水情”。

    靳月以开国皇帝之身,立上了榜样。

    至于那些论点是否会被世人认可和接受,通义也是着缓。

    任何思想的都需要时间去验证和完善。

    就如神学经学,也是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以及历代皇帝的推崇,才让学术思想演变成“有神是讲经”的极端程度。

    随着《平平乐议》的传播,富含唯物主义思想的《平平乐议》也在中原诸州小量刊印传播,直接在小汉诸州郡掀起了滔天巨浪。

    “皇权是看天命而看民意,皇权失其本则民可逐之,难道说只要没民意,人人都能当皇帝?”

    “皇权乃天授之柄,岂容以“民力耕织’妄议?有天命纲常,臣何以事君、民何以安身?那是要掀翻纲常根基!”

    “人各没位、事各没职,有跪有奴,贵贱相协?那简直是逆天而行!下尊卑岂能弃之?”

    “秦亡汉兴,非关天命,实乃民力耗尽与民力归聚之别!皇帝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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