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雪丽自从和郑重在山中相遇分别以后,对郑重的好奇心就彻底的没了。

    “无论他将来过得歹还是好,我已经不再好奇。

    说来说去,这人也算是个丧尽天良的,还好我离开了他。

    也许真的有更适合他的人,但是那个人绝对不会是我。”

    刘雪丽这人本身性格有点强悍,从来不会温温柔柔等着男人来照顾。

    她是个什么事情都要逞强的人,饭要自己做钱要自己赚,从来不将就和接受。

    她这样什么事情都迎难而上的性格,就很难给普通男人立足表现的机会。

    说白了就是很多情况下她抢了男人的活,让男人感觉无所适从。

    她给自己的男人增加了极大的压力,像是在鞭策着人家前行。

    这样的女子有些男人很不喜欢,有一种压迫感。

    郑重在自己后来的媳妇那里找到了自我,找到了自己作为男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,所以他变成了一个居家好男人。

    那是刘雪丽后来才知道的事,之后无限感慨:“这个世上的男人和女人,无所谓好或者不好,只要找到了合适的男人或者女人,他们就会变成合适的人,会成为婚姻之中八面玲珑,长袖善舞的人。”

    如果之前还会看不起自己的前夫,到了后面完全没有那种感觉了。

    “男人其实不分优秀不优秀,就看他遇到的女人是什么样的。

    女人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在合适的人面前,仿佛是应运而生,会恰到好处。”

    有些人荒唐了半辈子,但是只要遇到对的人,马上会变成贤夫或者良母。

    那也不是爱不爱的问题,这种恰到好处的相遇,跟爱实际上没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就是恰好就像路边上的酒瓶,谁有钱了都可以买上一瓶,正好喝到嘴里对味了。

    有的是为了吃饱,有的是为了喝好,更有的人只为了解渴。

    那么只要味道对了,未来就会默契愉快的过完一生。

    要是想要味美的,但是提到的酒跟白开水一样毫无味道,那肯定会觉得不对。

    不会喝酒而又只想解渴的人,喝到的是辛辣的酒,也会后悔拎起那瓶酒。

    余宝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,在大家吃螃蟹,而郑重灰溜溜下山的那一天,余宝的心里是欢快愉悦的。

    自从去过郑重家,发现了他们家一家人都抠搜小气以后,她就觉得这一家人怪怪的,实在是让人喜欢不起来。

    所以郑重娶了个瘸子女人,余宝认为郑重是穷途末路了,是老天爷对他的惩罚。

    余宝现在毕竟还只是个小女娃,对事物的认知浅显无明,多少还有点虚荣心在作怪。

    她没有看出来那两个人是怎么样的般配,只觉得郑重倒霉了,连瘸子都娶了。

    她认为郑重的行为配得上他的命运,这完全就是活该嘛。

    当然,多年以后,她才知道那时的自己好浅薄,完全看不出来,命运的安排,自有它的巧妙之处。

    就她现在还是个小孩子的眼光,对事物的认知,实在是不够深刻。

    余宝高兴极了,还十分兴奋的跟刘雪丽道:“瞧瞧他现在的德行,找了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,而且你听他说了吗,人家还有两个女儿。”

    那女的三十多了,跟郑重相比,两个年纪差不多。

    刘雪丽是比郑重小好多岁的,刘雪丽当然是青春少女的模样,不是因为修炼,而是本身就还是一个青春女子。

    拿一个地主婆和刘雪丽这样的修炼女子相比,当然不够公平公允。

    女修肤白貌美,不施粉黛也好看的很。

    郑重的新妻,再端正清秀,也是个乡下妇人,而且有了两个很高的女儿,这不是能相提并论的。

    但余宝觉得,那才应该是郑重的归宿。

    一直以来,看到刘雪丽对郑重一家人好,大家都牙疼,巴不得眼不见为净。

    郑重养外室的时候,大家就欢欣鼓舞,高兴极了。

    刘家所有人都盼着他们分呢。

    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们的婚姻是正确的。

    只有为他们干过活的王氏,有那么一点说不出来的遗憾。

    俗话说丈母待姑爷,如同待老爹。

    传统女性一般都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好多丈母娘待姑爷都特别好,比女儿待姑爷还要好。

    人家说丈母娘看女婿,那是越看越欢喜。

    青春已逝的丈母娘们,会像疼爱儿子一样疼爱自己的女儿的丈夫。

    大王氏整整两年能在他们眼皮子底下任劳任怨,也就是因为人类的传统习性,她对自家女儿的丈夫的尊敬和爱惜。

    但是她更加热爱自由,喜欢一个人闷着头过日子,所以最终还是回老家去了。

    自己的家爱怎么躺平怎么躺平,爱怎么收拾怎么收拾。

    在别人家里怎么做都不得劲,处处被掣肘,永远要看人家的脸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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