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宝忍不住,讲了刘雪丽家男人老家的习俗:“哎呦,那个地方的人没有开化完全,吃的都是半生不熟的肉。

    两口子结婚的时候不知道,他们家乡的人还是吃半生肉。

    他们在外面的生活已经习惯了,要吃熟的,所以在家乡举行婚礼的时候,两人倾其所有,带了很多很多的菜回去。

    他们把那些菜交给亲戚朋友去处理,结果大部分的菜都被浪费掉了。

    很多的菜他们从未见过,那些人不会处理,不知道弄成什么样子才是好吃,所以架起大锅,一锅一锅的煮。

    最后的味道怪怪的,所以没有多少人吃,大多数都被倒掉了。

    倒菜的时候夫妻俩才发现,刘雪丽差点气哭。

    还有他们准备了很多的海鲜,都因为那里的人不会做,气味让人受不了,被倒了,还拿土埋起来。

    这种事情说起来也怪他们自己,把菜交给人家就去干自己的活了,导致那里的厨师懵懵懂懂的把所有的菜都做坏。

    过去好几年了,他们还经常说起,说起来的时候愤怒到了极点。

    这种事情为什么只怪别人呢?

    他们自己也有错,不是吗?

    尤其是那个郑重,九岁之前是吃自己家乡饭长大的吧,难道他不知道故乡的人还在茹毛饮血?

    就是任何的动物肉下锅以后,只要锅开就可以捞起来吃了。

    要半生不熟的,他们才喜欢,纯粹的煮透了,他们不喜欢吃的,说是少了肉的那股子腥甜味,就没味道了。

    的确,我感觉生羊血特别好吃,但是别的方面我不知道,因为看到半生不熟的肉,我真的吃不下去。

    还有一道菜叫拌生。

    刚杀的猪肉特别新鲜的,切出一些瘦肉来剁碎,放佐料就这么凉拌,这道菜我吃过,味道还是挺不错的。

    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有骨头,然后骨头上那个肉,他们是怎么啃下来的?

    一般来说不煮熟煮透,那些肉是啃不下来的呀!”

    刘优明刘优月还是第一次听说可以吃生肉,嘴巴张大成两个o型,完全能轻松的过两个鸡蛋。

    “生羊血么,那个红彤彤晃晃荡荡的,怎么吃啊?”刘优月舔了舔自己的嘴唇,想象了一下。

    余宝道:“放了盐进去,凝固以后可以切成块,放上佐料以后就那么一块一块的吃。

    除了模样有点惊人,味道是相当不错的,有一种很甜美的感觉。”

    刘优明惊道:“血是甜美的么?

    怪不得蚂蝗要吸人血!

    我还以为血的味道很糟糕,看来是我们的认知错误了。

    等到回到八街,我也去街上买一碗生羊血来尝一尝。

    那个应该是新鲜的吧?

    有些还是直接在街上现杀的,我看到别人有卖的,但是从来没有认真的想要买,看到那个模样,心里就不是很舒服。

    但是为了验证一下它是不是真好吃,那就一定要尝试了。

    有些东西我们没有触碰过,是因为外在的形象把我们吓唬退了。

    其实修炼的人什么都要尝试一下,因为总是五湖四海的奔跑,真的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样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刘优月哆嗦着摇了摇头:“哦哦哦,我是不敢去尝试的。

    这世上有很多好吃的东西,未必要喝血才能活。

    吃糠咽菜,我都觉得比那个要强多了,何必去吃一些看起来就难以下咽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余宝哈哈笑,之后表情沉重:“错了,你能轻松的说出吃糠咽菜,是因为你没有吃过糠,没有咽过黄菜叶。

    一个人饥饿的时候,看到路边的菜,会觉得能吃上几大棵。

    实际上吃两口生菜就够了,它不是像单纯的菜苔那么甜美。

    还有吃糠,会把人噎死的。

    羊血的甘美,并不是你说的这几样东西可以媲美的。

    其实你尝试过一次就能知道,如果不好吃,就没有那么多的人去追捧去吃了。

    老祖宗当中不乏很多的聪明人,他们的选择不会错的。

    比如我们现在正在吃的熊肉汤锅,生熊肉不可怕吗?

    但是煮熟了多么肥美,尤其是这些筋膜,是不是很香很香?

    羊肉汤锅也是,街上卖的大汤锅,都是小娃娃们的梦寐以求啊!”

    刘优月点头:“那是,这个的确好吃的,就是连吃五六顿我都不会腻。

    也罢,豁出去了,什么时候我也去尝一尝生羊血,看看它是个什么味道。

    余宝说的好,有可能是真的好吧,毕竟你的长相就不是一个能骗人的模样,看起来很敦厚的。”

    余宝疑惑的问:“是不是样子有点傻啊,我虽然在镜子里看着我很聪明,就不知道在外人的眼睛里,我是个什么样子。”

    刘优明马上反驳:“你别七想八想的,就是你看起来就是个正直的人,不奸不诈,不狡不黠。”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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