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九十九章 狗咬狗,全盘清算(感谢R哥上盟,75/100)(3/6)
但目前的确没有切实的证据证明他与此事有直接关联。 “我们和华艺的几名员工确认过。”郑队长正色道:“19号当晚,你们在办公室里确实发生过争吵,但内容不明。” “你既然说已经预感到他的疯狂和非常规行为,在此前有过什么规劝和制止,并且有第三人和证据证明的?” “我。。。”王大军张口结舌,这种戳王小磊肺管子的事,怎么可能在外人面前提呢。 “实不相瞒,我们刚刚同刘伊妃的丈夫路总交流过。”在刑侦审讯浸淫了几十年的老郑开始上压力: “当事人家属态度明确,请求司法机关从事实出发,依法惩处相关责任人,希望王总能提供更多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证据。 郑队长端起茶杯,似有若无地问了一句:“整个事件发生前后,王小磊除了和周军、范兵兵有过接触外,据你所知还有没有受到过来自其他人的教唆、蛊惑、诱导、威逼行为?” 王大军上一秒还沉浸在可能会被路老板清算的慌乱中,下一秒看着面前的大队长突然幡然醒悟! 这是要借着办案的正当程序,逼自己妥协、更是逼自己攀咬? 大队长言辞仍旧谨慎:“之所以问这个问题,是考虑到王小磊在和周军的通话,以及最后的中止犯罪的表现,具有一定差别。” “王小磊和周军作为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,在犯罪最后有一定悔过行为,这有利于对他本人的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。” 话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,不能越界,剩下只有靠王大军自己去悟。 询问室内陷入暂时的死寂。 王大军心乱如麻,他也是第一次牵扯到这种惊世骇俗的杀人案中,恍恍惚惚跟丢了魂一般。 他定了定心神,突然想起一件事。 “有一个情况,我想是要讲出来的,但不确定是否跟此事有关,请你们判断。” “你说说。” 王大军深吸一口气:“在。。。在范兵兵提出临时股东大会的那一天,华艺的几名股东在一起议事。” “其中,有一位股东言辞比较过激,他对我弟弟说过一句话,原话大概是——” “王小磊,是你先招惹的对方,不然你哥哥也不会受到这种屈辱,华艺也不会成为业界的笑柄!” “你如果还是个男人,就自己擦干净屁股、把烂摊子收拾掉!还叫人能看得起你,不然你断腿的屈辱永远洗刷不掉!”(493章) 王大军神情略有些狰狞,恨恨道:“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教唆、鼓动,但小磊确实受到了比较大的精神刺激。” “说实话,我们的确是把问界的路总当成了假想敌,我有理由认为,这位华艺股东知道我弟弟精神状态不好,是故意激将他去犯错,好维护本方的利益。” “在他离开以后,我跟小磊讲,不要管别人怎么说,他们都想利用你罢了。” 郑队长肃然:“这是重要线索,王大军,你要保证你说的是实话?” “是,我确认,并且当时有华艺的副总裁、负责艺人经纪的费奇在场,他也可以证明。” “好,说这话的人是谁?” 王大军想起这个拿断腿惨案加剧了弟弟精神压力的泰山会成员,有些咬牙切齿地抬头: “马芸!” 小李笔迹顿了顿,老郑瞅了他一眼:“如实记录。” “是。” 询问很快结束,王大军在自己的笔录上签字、捺印,突然问道:“郑队长,路总在局里吗?” 后者看了他一眼:“在。” “我想和他谈谈。” 老郑挥手示意小李先走,低声道:“再等一会儿吧,等马芸等人也聊完,你们可以私下自己聊。” 这并不违反原则,路宽和马芸其实都是案外人,王大军因为跟王小磊的关系被重点关照,但暂时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同此事有关。 再者,王小磊虽然可能是犯罪中止,但对共犯周军造成的伤亡损失也要负“刑事附带民事”的赔偿责任。 这就不是公诉案件了,可以由当事人私下沟通或者司法机关主持调解。 路老板在大队长办公室喝茶,王大军在单独的会议室里等待,老马。。。 老马正在暴跳如雷! “这不纯粹是污蔑嘛!这个王大军我真是服气了,这种事也可以瞎说的吗?” 老郑无奈地看着老师出身的马芸疯狂辩解:“马总,稍安勿躁,慢慢讲。” “对于王大军提供的证据,即这句话或者相关意思的话而言,你有没有说过,是怎么说的?” “我!”马芸恨不得给自己这破嘴两巴掌,有时候就是TD不够严谨。 那晚他跟领导聊支付牌照的事,得知临时董事会的消息急匆匆地赶到华艺总部,本来喝完酒就心里带着火。 结果最废物的王小磊还敢同自己反唇相讥,他可不是要略施薄惩吗? 谁踏马知道他能这么疯狂,真的去搞这么大的动静出来? “马总?不要宣泄情绪,你看我们都是客客气气地请你们各位到局里来,没有先入为主的怀疑,仅仅是为了查明真相。” “我再问一次,你有没有说过,是怎么说的?” 老马抿着嘴无奈,本就独具特色长相更加怪异,半晌才叹气道:“我说过,不过那只是酒醉后的冒失,如果我知道他这么疯狂,当晚我就直接要求退股,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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